专业文章 | 征收补偿纠纷中的被告认定
2023-09-11
房屋、土地征收涉及的纠纷中,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常因为征收程序、补偿情况、强征强拆等原因出现矛盾,由于征收属于行政行为,而实践中直接面对被征收人的主体可能有政府、拆迁办、住建局、拆迁公司等等不同的单位,导致实践中各方可能因为行政诉讼中以谁作为被告的问题存在争议。
根据学界的通说,我国在认定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时采用的是“三主体合一”的标准:即同时符合行政主体、行为主体、责任主体三个条件。如(2018)最高法行申1954号裁定书中所述:“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因为其以行政主体名义实施了行政行为而成为被告,一般认为,确定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可按以下思路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