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股权代持中实际出资人对股权执行的权利探析
2025-05-12
2019 年 11 月 29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征求意见稿)第 13 条,针对隐名权利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给出了法院 “不予支持” 和 “应予支持” 两种不同处理方案。方案一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案外人以下列理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案外人借用被执行人名义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其系被执行股权的实际出资人;……” 方案二则指出:“金钱债权执行中,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案外人以下列理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经查证属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案外人借用被执行人名义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其系被执行股权的实际出资人;……” 这充分反映出,司法实践中对于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应否支持,处于两难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