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见习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实务甄别与风险应对
2025-03-20
见习人员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与一般的事实劳动关系确认类案件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见习制度作为一种政策性规定,使得见习关系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见习关系的法律认定主要出自于司法判决中。在实务中见习关系是否能够认定为劳动关系,一般思路是按照劳动关系确认的三要素进行甄别,而按照国务院以及各地人社部门颁布的见习类管理办法,只要见习单位在资格认定、备案程序上合规,同时对于见习人员的管理、见习补贴或费用的来源、额度符合见习管理办法的要求,将能够较好的区别与一般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质性要求,从而在见习协议的权利义务等合同内容上区别于劳动合同,合同性质决定了法律关系的不同,进而判断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并非所有实务审判都遵循该甄别思路,在具体的案件办理过程中,仍需与法官做好紧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