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从税务筹划角度浅析“新公司法下股东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的差异”
2024-1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版)第四十八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的规定,现在股东的出资方式越来越灵活,但不同的出资方式会带来法律和财税方面的差异,为帮助即将创业的股东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最优选择,笔者在此进行简要分析。
股东出资其实从大的方向来说,无非是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出资,另一种是非货币出资。笔者将从法律层面和财税方面就这两种方式进行利弊分析,以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