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数据资产确权及其保护
2024-12-25
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包括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和数据资本化三个阶段。目前,我国正处于数据资产化向数据资本化转型的发展阶段,数据资产化工作已然成为各地政府的政绩之一,数据资产入表业务发展迅速。在此基础上,质押融资、数据资产出资等资本化要求也随之而来。但上述数据资产业务开展的前提均要求法律评价和财务评价,才能进入权利登记。那么法律评价的主要问题就是确权及其保护,财务评价主要是入表评定及价值评估。但遗憾的是数据资产最初准备纳入知识产权体系以及民法典进行保护,最终均未采纳。如今“数据二十条”出台,也淡化数据所有权的探讨,更多偏向于用益权的细化。在目前互联网及大数据价值日益凸显,相关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及资产证券化的要求日盛,数据资产类型纠纷也进一步增加。于是有必要对数据资产进一步解构,并梳理现阶段数据权属确认的基本要素和主要问题,并尝试纳入现有法律体系进行评价和保护,以助于数据资产业务的合规审查和商业深化。
一、数据资产的周延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