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论医疗行业“过度诊疗”与诈骗罪之间的法律关系
2026-05-12
XX省XX市A医院成立于2016年5月,自2020年6月开始,该医院派人前往XX县XX村进行宣传,为其住院患者免费做检查为由,通过给患者补助、过度诊疗、开具虚假检查报告等手段,骗取国家医保资金XX万元。期间,被告张某担任该院某部门内科主任,在接治患者过程中,明知医院存在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下,过度开具医嘱单、完成医院任务指标、审核通过病案的方式参与骗取医保基金,经审查涉案金额XXXX元。
本案中将“过度诊疗”行为被定性为刑法中的诈骗行为,那么“过度诊疗”行为到底是不是刑法规定中的诈骗行为呢?笔者认为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