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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更新日期: 2020-08-26 浏览:685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17年01月05日

生效日期:2017年05月01日

 

内容摘要: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医疗器械缺陷的调查与评估、主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七条内容,保留了2011年《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框架和主要内容,重点对召回的范围和个别操作程序作了补充和调整,强化了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2017-5-1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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