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文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17年01月05日
生效日期:2017年05月01日
内容摘要: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医疗器械缺陷的调查与评估、主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七条内容,保留了2011年《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框架和主要内容,重点对召回的范围和个别操作程序作了补充和调整,强化了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