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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机构的公告 更新日期: 2024-03-29 浏览:65

关于调整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机构的公告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2024年第24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40227

生效日期20240228

 

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增加广州海关为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实施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机构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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