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药监综械注〔2023〕47号
文件属性: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23日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23日
内容摘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部署而颁布此通知。范围涉及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器械标管中心),器审中心,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附件:1.2023年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docx
附件:2.2023年医疗器械推荐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docx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3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