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函〔2021〕21号
文件属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3月1日
生效日期:2021年3月1日
内容摘要:
水利部:
你部关于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