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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更新日期: 2024-08-26 浏览:0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17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12日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01日

 

内容摘要: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履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义务,制定和公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定期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公告。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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