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
文 号:国令第32号
文件属性:行政法规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01日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01日
内容摘要: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一证式”管理路径。突出排污单位全覆盖、环境管理要素全覆盖、污染物排放管理全覆盖,明确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将大气、水、固废、噪声等多环境要素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要求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