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
文 号:药监综械管〔2020〕103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10日
生效日期:2021年11月10日
内容摘要: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集中带量采购冠脉支架的质量安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冠脉支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