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特举办金融犯罪类案系列研讨会。京师律所总部权益合伙人、民营企业合规与保护法律事务部主任于延河律师受邀作为实务界律师代表参加会议研讨。
▲京师律所总部权益合伙人、民营企业合规与保护法律事务部主任于延河
2024年9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金融犯罪类案研讨会第一期——“融资租赁物造假行为的刑法规制研讨会”在北京圆满举行。本次会议汇聚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京师律所等司法实务界及理论研究界的知名专业人士,深入探讨融资租赁物造假的刑法规制问题,并对相关法律条文和类案处理作出全面分析。
会议主要围绕三个议题展开研讨。在第一个议题“融资租赁物造假行为的刑法认定”中,与会人员深入解析了融资租赁物造假行为的法律属性及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并就这一领域的刑法规制重点与难点展开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第二个议题为“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与会人员围绕“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从司法实践出发,分享了在打击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犯罪中的经验与策略,为理论与实务的结合提供了宝贵的见解。
会议的最后一个议题聚焦于“融资租赁行业保护的规则完善”,与会嘉宾们围绕行业现行规则的改进与优化展开了热烈讨论。京师律所总部权益合伙人、民营企业合规与保护法律事务部主任于延河以理论结合实务经验,分享了办理的多起合同诈骗罪案件以及融资租赁合同中涉及的刑民交叉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相关规则的建设性意见。期间,同与会人员探讨如何进一步夯实法律保障,以推动融资租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研讨会内容丰富,涵盖了融资租赁领域的多个关键法律问题,讨论深入且富有成效,为推动融资租赁物造假行为刑法规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未来,京师律师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将办案经验及学术理论积极转化为促进法治建设的强大推动力,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经济健康稳健运行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