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丰剑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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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适用限制问题
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是我国劳动法领域中一项旨在保护劳动者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合法权益的制度。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6.2万件,涉及劳动者 341.3万人。全年办结争议案件303.3万件,结案金额682.2亿元。调解成功率75.1%,仲裁结案率96.9%,仲裁终结率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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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历史
1980年,我国颁布《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第4条将经济补偿金定义为“补偿”。
1984年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中第7条第3款的表述是“补偿金”。
1986年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则定义为“补助费”。
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中第28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的领取条件。
2008年《劳动合同法》应运而生,其中第46条和47条围绕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两方面进行说明,2012年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实质性修改。
其中,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适用问题,1994年12月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已废止)第五条和第七条分别就协商解除合同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情形下,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适用限制问题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关键词“民事案件、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检索结果显示,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达到38年即38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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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一:工作年限跨度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的限制-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
司法案例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2020)冀0402民初3454号马峰新、邯郸市中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中,马峰新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分两部分计算为:1.2008年1月1日(不含本日)以前为: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即12×540+6×540=9720元;2.2008年1月1日(含本日)以后为:工作年限×月工资,即10×1590=15900元,以上合计25620元,对此本院予以支持。
裁判观点二:工作年限跨度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的限制统一计算经济补偿金。
司法案例二: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吉02民终2810号华润雪花啤酒(吉林)有限公司、伊强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中,伊强于1991年8月1日起在华润公司工作,至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作年限为29年零2月余,华润公司应支付29.5个月的二倍的赔偿金。伊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请求华润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99,120元,系按每月1680元(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9.5个月×2倍计算,因华润公司已向伊强支付50,400元,尚应支付48,720元。对于伊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其未提起诉讼,应视为对劳动仲裁结果的认可。
四、律师观点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丰剑波律师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具有安抚劳动者的心理、维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限制用人单位任意解除劳动合同构建和谐稳定劳动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功能。2012年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金能否超过十二个月,关键看劳动者的工资是否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未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不受十二个月工资标准限制。
丰剑波律师,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青工委副主任,新锐律师,双一流高校法律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曾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担任大型企业高管多年,法院工作一年;近年来参与的多起破产重整(清算)案件,涉案金额均超过一亿元人民币,代理过民商法领域百多起诉讼及非诉案件;曾担任某国资委企业法律顾问。目前担任多家自媒体法律顾问、武隆县沧沟乡线上法律服务团公益律师。
精耕民商法领域法律事务:婚恋家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新媒体法律事务。
学术论文有《婚姻关系中第三人侵权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研究》等并在新媒体平台发表上百篇专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