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56-881266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更新日期: 2023-11-24 浏览:248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04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30日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01日

 

内容摘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原则,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提出城市居民生活一级用水量和二级用水量的指标上限值。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docx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pdf


咨询热线
咨询热线: 0756-8812662 0756-8812686
留言咨询
来访路线
公众号
小程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