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04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30日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01日
内容摘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原则,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提出城市居民生活一级用水量和二级用水量的指标上限值。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