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文 号:司发通〔2023〕24号
文件属性:司法部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28日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01日
内容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7月1日起施行。对病情诊断进一步规范,要求病情诊断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负责。明确要进一步严格决定批准审查和收监执行审查,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