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21〕16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27日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27日
内容摘要: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药品监管改革深入推进,创新、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存在的短板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改革的获得感。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本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