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2024年第32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22日
生效日期:2024年03月22日
内容摘要: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西沙必利口服制剂(包括西沙必利片和西沙必利胶囊)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当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附件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4年6月21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