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文号:国中医药规财函〔2021〕70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25日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25日
内容摘要:
为推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规划在中医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规划〔2007〕79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规划发〔2020〕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