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很多内容,尤其是总则、担保物权、合同法、保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婚姻继承等部分所确立的新规则都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1年5月11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国际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崔莉律师应光大银行邀请,为光大银行江苏各支行高管讲授《<民法典>与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学员们反响积极热烈,表示听崔老师的课受益匪浅。
崔莉老师讲课现场
崔莉老师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结合大量生动的案例进行了讲解。
第一部分 《民法典》出台背景及意义
崔莉老师讲述了《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及意义,《民法典》的出台,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第二部分 《民法典》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全面影响
崔莉老师从宏观上总结了《民法典》各编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业务、贸易融资业务等的影响。
第三部分 《民法典》物权编与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
崔莉老师抓住《民法典》修改重点,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两方面点明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流转,拓宽商业银行的融资担保;设立居住权,与抵押权的行使存在冲突等等。
第四部分 《民法典》合同编对与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
崔莉老师从合同的订立、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到合同的解除全过程,结合《民法典》的重大修改讲述:电子合同确认书面形式、签名盖章规定作重要修改、格式条款细化等等,都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提出了新要求。
第五部分《民法典》其他部分与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
结合总则、其他编部分,说明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的影响。
第六部分 银行应对思路
崔莉老师提出,商业银行要修改完善相关格式合同及表单、修改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及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民法典》。
学员们纷纷表示,崔莉老师讲课案例生动幽默,语言深入浅出,发人深省,课程内容十分实用。即便是第一次学习《民法典》,在崔老师的讲授下,晦涩的法条也变得通俗易懂。通过崔老师的讲述,学员们深刻地意识到《民法典》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崔莉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国际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律政剧编剧、制片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曾任大连理工大学心理学讲师近7年,26年专职律师工作职业经历,代理过多起颇具影响力的重大疑难案件并屡获佳绩。
曾任或现任清华、北大、人大、浙大、中央财大、西安交大、武汉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等中国名校总裁班、董事长班授课教师,央企国企内训课授课教师。
崔莉律师曾应邀参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财经《首席评论》节目录制,接受CCTV中央新闻频道法律、CCTV2中央财经频道、BTV北京电视台、法制日报、法制晚报、法治周刊、中国经济时报等多家媒体采访。崔莉律师擅长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心理学专业知识及其多年办案经验,处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领域涉及教育、科技、房地产、金融、医疗、文旅、影视产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