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文号:国办函[2021]11号
文件属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4月8日
生效日期:2021年4月8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治理城市内涝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内涝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自然调蓄空间不足、排水设施建设滞后、应急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为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