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文号:国办函[2021]12号
文件属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4月4日
生效日期:2021年4月4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9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