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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更新日期: 2021-04-26 浏览:590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文件属性:国办函[2021]38号

发文日期:2021年4月4日

生效日期:2021年4月4日

 

内容摘要:

教育部:
  你部《关于调整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及成员单位的请示》(教发〔2021〕2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调整完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和成员单位。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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