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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明确《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标注资质认定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0-12-31 浏览:1324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号:药监综科外函〔2020〕746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3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3

 

内容摘要:

为2020年9月27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明确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械注函〔2020〕603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对《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药监科外〔2019〕41号)中《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补充规定如下。


120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明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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