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
文 号: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18日
生效日期:2020年11月18日
内容摘要:
为促进公平有序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统一信用评价工作规则,提升信用评价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制定《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