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2026年第35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4月13日
施行日期:2026年4月13日
内容摘要: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样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5〕63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5年第134号)有关要求,现对广东省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告如下: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用国家药监局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样式(详见附件1、2,以下统称为许可证)。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委托或受托情况”不再标示“委托有效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调整许可证相关事项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