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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二级、三级)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5-09-02 浏览:0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二级、三级)的通知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卫办医政发〔2025〕23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5年08月28日

生效日期2025年08月13日

 

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我委制定了《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二级、三级)》(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标准》实施前已设立的职业病医院应当在本标准实施后1年内,依照《标准》规定进行调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标准》对现有职业病医院进行校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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