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珠医保〔2025〕39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18日
生效日期:2025年08月01日
内容摘要: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珠府〔2024〕57号)、《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珠医保〔2022〕1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珠医保〔2025〕3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