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嗣淇、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昊接受郑某家属委托,为其进行刑事辩护。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公诉机关指控“郑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敲诈勒索4起,数额特别巨大;强迫交易2起;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3月,因郑某又涉嫌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人民法院在开庭之即决定对二案并案审理,上述四项罪名共八起犯罪事实,公诉机关的合并量刑建议达八至九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案件结果
经过25天庭审的激烈交锋,王嗣淇、吕昊律师精准实现一审阶段的有效辩护。2025年1月,一审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郑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合计七起犯罪事实均不成立,以上涉黑罪名全部无罪。
一审判决最终仅以被并案审理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且公诉机关未提起抗诉,当事人未上诉,近日本案二审已尘埃落定。
三、案件困难程度
涉黑案件通常牵涉的被告人人数众多,罪名繁杂,涉及犯罪事实众多,辩护难度极大,相关被告人均面临被处以重罪刑罚及没收财产的高风险。
本案系省级督办案件,先后抽调百余名警力侦办长达四余年,案件卷宗400余本,指控郑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犯罪事实均与涉黑一号人物息息相关,须对全案卷宗逐一阅查,工作量和辩护难度不言而喻,辩护人前后提交了共百余页的书面意见。
四、办案过程
王嗣淇、吕昊律师经过反复阅卷与多次讨论,确定了全案无罪的辩护方向,制定了精准的辩护方案。一方面,深入案件细节,逐项剥离罪名指控的事实依据与指控逻辑;另一方面,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精准表达有力的辩护意见,强调罪名认定的标准与本案事实的差距。
一审判决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辩护意见,郑某被成功“摘黑”,且指控的组织犯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两项罪名均无罪,最终一审判决仅以其个案向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判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五、办案心得
面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广泛的涉黑案件,需要敢于质疑、勇于发声,秉承严谨、专业、坚持不懈的职业态度去拨开司法迷雾,让真相得以彰显,让司法正义真正落到实处。每一涉黑案件的背后都事关多个家庭的命运,我们庆幸此次辩护取得令当事人满意的理想结果,更激励自身坚守初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公正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刑事判决书
律师介绍
王嗣淇律师
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
有组织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