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82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07月07日
生效日期:2020年07月07日
内容摘要:
为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同时废止。
2020-7-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