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24日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01日
内容摘要: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的部门规章。该部门规章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03-01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