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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更新日期: 2020-08-26 浏览:569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24日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01日


内容摘要: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的部门规章。该部门规章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03-01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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