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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更新日期: 2024-04-28 浏览:41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2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30日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01日

 

内容摘要: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对加强中央储备棉管理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加强储存管理,要求中储粮集团和承储企业加强内部管控、实行专库专人专账管理等,确保入库储备棉质量,明令不得擅自变更库点和串换品种、不得掺杂掺假和以次充好、不得故意拖延出入库、不得以中央储备棉对外担保或清偿债务等。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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