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应急管理部
文 号: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10日
生效日期:2024年03月01日
内容摘要:
应急管理部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形予以细化,明确了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等六种可以按照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情形。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