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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更新日期: 2024-03-26 浏览:95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

   号: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2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17日

生效日期:2024年03月01日

 

内容摘要: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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