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文 号:国药监人〔2024〕3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8日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8日
内容摘要:
为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保障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