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30日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01日
内容摘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