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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更新日期: 2023-12-25 浏览:105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号:国令第765号

文件属性:行政法规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16日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01日

 

内容摘要:

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对社会保险经办作了系统规定,明确要求:取消有关法规、规章和工作流程要求的结婚证明、工伤认定结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将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手工报销的办理时限统一规范为20个工作日内,申领生育津贴的办理时限统一规范为10个工作日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采用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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