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29日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01日
内容摘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