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文 号:部令 第30号
文件属性:其他生态环境管理业务信息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08日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01日
内容摘要:
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新增了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责令限期拆除等处罚种类。增加了调查中止和调查终止的情形规定,将其与调查终结情形加以区分。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