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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更新日期: 2023-07-26 浏览:237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号:部令 30号

文件属性:其他生态环境管理业务信息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08日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01日

 

内容摘要:

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新增了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责令限期拆除等处罚种类。增加了调查中止和调查终止的情形规定,将其与调查终结情形加以区分。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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