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
文 号:国函〔2022〕132号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26日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26日
内容摘要: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决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中央人民政府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发出的公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