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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 更新日期: 2022-05-30 浏览:483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22〕18号

文件属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17日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17日

 

内容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各地方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主动服务,及时掌握和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所在省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定重点外贸企业名录和相关物流企业、人员名录,对生产、物流、用工予以保障,尽快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复工达产,保障外贸供应链稳定。(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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