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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1-12-22 浏览:562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文号:国办发〔2021〕49号

文件属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13日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13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务院办公厅自2016年起探索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持续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各地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适应“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激励地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激励支持。现将调整后的督查激励措施及组织实施等事项通知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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