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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国足球走基层系列调研”,京师律师接受新华社采访 更新日期: 2021-08-31 浏览:962


近日,新华社记者针对“中国足球走基层系列问题”进行了调研采访,此次调研包含了“股东借债”、“欠薪案件仲裁制度”、“俱乐部财务制度”、“中国足球职业联盟”等多个热点主题,邀请了体育界官员、专家学者、专业律师等知名人士分别进行了解读。

其中近几年备受争议的“欠薪案件仲裁制度”问题,特别邀请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刘正航律师进行分析解读。

▲京师律师刘正航

一、欠薪问题的背景

在中国足球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欠薪问题一直都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即便中国足协出台了严厉的“工资奖金确认表制度”以打击欠薪行为,即如果俱乐部不能如期向足球提交所有球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签字的“工资奖金确认表”,俱乐部将被取消联赛准入资格。但在实践中效果欠佳,较多俱乐部会先劝说球员签字确认“已领取全额工资”,等准入完成后再来解决球员欠薪问题,因此导致了球员的工资一拖再拖。

球员讨薪并非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即直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实际上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很不通畅,如若俱乐部没有完成准入因而解散,球员的损失可能无法挽回。

二、欠薪案件的维权“困局”

在接受新华社采访中,刘正航律师对上述情况予以分析,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俱乐部解散,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也将丧失对俱乐部的管理权,进而无法处理欠薪等法律问题。此时球员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继续讨薪,但大部分情况下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都以“体育法规定由体育仲裁机构调解”为由不予受理。在此情景下,球员欠薪案件往往会陷入“无人管”的维权困境。

三、修订体育法以及成立体育仲裁法庭的必要性

刘正航律师表示,基于目前存在俱乐部解散后维权难,且实践中各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普遍存在“同案不同判”的乱象,建议立法机关尽快订立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化体育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的管辖及衔接问题。另一方面,基于对体育纠纷案件专业性、特殊性的考虑,我国亦有必要成立专业的体育仲裁法庭,提升此类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及高效性,以便于更好的保障运动员及体育机构的合法权益。

刘正航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德商律师团队合伙人;北京市文化娱乐法体育产业专委会委员,中国体育法学网撰稿人,前国家注册体育运动员,曾荣获国家级运动员称号。

刘正航律师执业期间办理多起文娱、体育等相关案件,同时担任多家文体企业、多位知名文体人士的法律顾问,对于涉及文体等相关领域的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刘正航律师简介

经典案例:

代理北京亿城BTV三高足球俱乐部等青训机构与多家职业足球俱乐部体育仲裁案

代理韩某等多名职业球员与某职业足球俱乐部体育仲裁及涉嫌经济犯罪案

代理郑某与河北某职业足球俱乐部身份争议体育仲裁案

代理远某等多名职业球员与宁夏某职业足球俱乐部薪资争议案

担任多家(名)体育公司、体育经纪公司、职业运动员法律顾问

学术研究:

属于青训机构的培训补偿与联合机制补偿”全国巡回讲座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的管辖范围及其在中国体育领域的适用 (上下篇)

中国归化球员政策在国际足联规定下的理解与适用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欠薪、转会纠纷及相关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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