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21〕24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7月2日
生效日期:2021年7月2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