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
文 号:国函[2021]20号
文件属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2月4日
生效日期:2021年2月4日
内容摘要:
原则同意《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请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
国务院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