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
文 号:国卫医发〔2021〕1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08日
生效日期:2021年01月08日
内容摘要: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制度实施以来,较好地发挥了“救急难”作用,对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反映存在着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困难、救助基金支付程序复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服务于困难群体的急救费用保障,最大程度发挥救助基金使用效益,针对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20210108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