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尚未生效
发文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
文 号:医保局令第2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生效日期:2021年02月01日
内容摘要: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0201230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