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文 号:国卫科教发〔2026〕12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4月28日
施行日期:2026年5月1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为贯彻《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18号)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经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将《生物医学新技术与药品、医疗器械界定指导原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生物医学新技术与药品、医疗器械界定指导原则(暂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