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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金银花露等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公告 更新日期: 2026-04-07 浏览:0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金银花露等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公告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监局 

   2026年第29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3月16日

施行日期2026年3月16日

 

内容摘要: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金银花露(合剂、胶囊)、柴胡口服液(滴丸)、小儿胃宝片(丸)、导赤丸、银柴颗粒(合剂)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当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要求修订说明书(见附件),于2026年6月15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或者以其他适当形式将更新信息告知患者。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金银花露等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公告(2026年第2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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